所属各部门: 根据二级所班子中期考核及谈话情况,结合工作需要,经党委会讨论决定,组织所属材料技术所/先进制造所/新能源所/慈溪医工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形式 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相结合。 二、二级所班子成员相关任职条件 1. 对本所的发展有强烈的发展愿景,具有履行岗位必备的统筹组织协调能力,能努力并善于为研究所发展积极组织争取资源,能掌握并灵活运用各项方针政策。善于组织策划,具有把握研究所发展方向的战略视野,具备解决研究所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; 2.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公平公正,不谋私利,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研究所管理工作中。具有全局观念,乐于奉献,愿意帮助他人; 3. 作风民主,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善于团结员工,能带领大家完成各项任务; 4. 有坚韧不拔的精神,面对困难能迎难而上、不退缩、不推诿; 5. 所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;副所长原则上至少有1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; 6. 所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新任副所长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 三、时间地点: 日期 | 时间 | 地点 | 涉及部门 | 5月16日 | 10:30-11:30 | ME401 | 先进制造所 | 13:30-14:30 | 14:30-17:30 | C501 | 材料技术所 | 5月17日 | 8:40-11:30 | ME602 | 新能源所 | 14:00-17:30 | 四、参加民主测评及谈话人员范围: (1)材料技术所:实验室负责人、正高岗位人员(含项目研究员)、党支部书记 (2)新能源所、先进制造所、慈溪医工所:副高及以上人员、党支部书记 五、注意事项: 因故无法参加的人员,请提前告知人力资源处。 联系人:赵琼,电话:86688065,邮箱:zhaoqiong@nimte.ac.cn 人力资源处 2022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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